組織架構

本處置教務長一人,掌理教務事項,得置副教務長一至二人,協助綜理教務事項。
下設註冊、課務、綜合業務三組,各組置組長一人。另設體育室,置主任一人,並置教師及運動教練若干人,負責體育教學與體育活動事項。
因教學、研究、推廣之需,設下列附屬單位:
(一)推廣教育中心:置主任一人,負責學校各項推廣教育之教學、規劃、學籍及計劃審核。
(二)師資培育中心:置主任一人,負責中等學校師培之招生與課程規劃、實習、就業及地方教育之輔導業務。
(三)教學發展中心:置主任一人,負責教師發展、教師學術獎項、學習企劃、學術人才培育、教學研發與教學資源整合、建立及規劃相關業務。

